無憂書城
返回 無憂書城目錄

第三章

所屬書籍: 我和我的命

玉縣曾經兩易其名——明代時它叫過侑縣。縣誌記載,歷任縣令以好客聞名,上行下效,百姓遂以好客為榮,於是菜酒業受益,然而世風卻日漸輕佻了。其實呢,設身處地想一想,地處偏僻的山坳之間,好客是多麼正常的人性表現!所謂世風怎樣,也許只不過是不喜歡「侑」這個字的人的借口。清中期的時候,某任縣令上奏朝廷,力陳應將「侑縣」更名為「郁縣」的好處。皇上認為他言之有理,批准了。改為郁縣之後,茶酒業並未因而衰弱,好處卻明顯地產生了,便是從官到民,不僅在乎經濟,也開始重視教育,重視文化,知書達理的人多了,此後出了不少舉人,秀才在人口比例中一年比一年高了。郁縣先人們的大遺憾是不曾出過進士。但他們當年也有一傲,便是直至清朝瓦解,總共出了三位孝廉。「孝廉」相當於全國道德模範,對於偏僻的山裡的一個小小縣城,那確實是殊榮。因為秀才、舉人,包括進士,說到底都是一考定終生的事。孝廉卻需要民選的參與,一級比一級審得嚴。最後一關是,皇上要親閱事迹材料的。倘若欽定的「孝廉」名不副實,君臣面子上都不好看。

解放後某年,全國對省、市、縣之名進行了一次統改,「郁縣」又在那一次更名為「玉縣」了。這是因為,「郁」字雖有意思甚好的一面,如「郁乎其文」、鬱鬱蔥蔥;但也有意思不好的一面,如憂鬱、鬱悶——而改成玉縣,那就將經濟、教育、文化、官風、民風,一切好的方面都容納在內了。改為玉縣以後,玉縣人津津樂道的,就是玉縣也出了幾位開國將軍和副部以上幹部了。

一九八二年的玉縣有六七萬人口,這是專指縣城內人口,不包括神仙頂這樣的周邊山裡的農村人口。它的三面都是丘陵,一面臨江。江叫鏡江,常年處在流緩波平的狀態。絕不是一條徒有其名的江,挺寬挺深的。江的中航線能行兩層的輪船,乘輪船半日後可到達下游的一個地級市,叫臨江市。從臨江乘列車,十幾小時後就到貴陽了。

玉縣擁有風景旑旎的山光水色。

為我接生的女人姓方名靜妤,那年三十七歲。她丈夫叫孟子思,比她小兩歲,他們當時沒孩子。

方靜妤那一門方氏家族,在玉縣不但歷史悠久,而且是望族。這一家族歷史上出過多位舉人、一位進士,秀才之多更不必說了。還出過一任玉縣縣令,縣誌上記載他政績可嘉,遺留在民間的口碑相當之好,屬於勤政親民、兩袖清風的一位縣官。還出過兩位孝廉——全縣一百五十幾年間就出過三位孝廉,方氏家族居然有兩位!以上種種,使方氏家族在縣誌上佔有重要篇章,在前幾代玉縣人的記憶之中也籠罩著經久不褪的光環。

近代以來,方氏家族的人主要致力於民間教育事業,方靜妤的祖父輩中,有人或與那時的黃炎培、陶行知、宴陽初見過面,交流過「教育救國」的心得,或書信往來頻頻。

他們對玉縣的最大貢獻,便是使玉縣有了一所主要由家族出資創辦的護士學校,簡稱玉縣護校。直至一九八二年,玉縣護校在全省仍頗著名。它培養出的護士不僅僅是護士,同時還具有相當專業的接生水平。方靜妤的祖上們創建這一所護校,當初也是因為考察到了周邊山裡的農村嬰兒出生的存活率甚低,急蒼生之所急。她的父親多年擔任護校校長,母親則是終身教師。由她父母接生的玉縣人及山裡的人,誇張點兒說,幾乎可用「不計其數」來形容。方靜妤十九歲從護校畢業後,既在學校當老師,又常年進山義診,所接生的孩子也差不多近百了。

一九八二年,方靜妤已是護校校長。

孟子思是「文革」中貴州大學歷史系的工農兵學員,畢業後留校,不久由於參與了反「四人幫」的活動,被打成了「現行反革命」,在一次勞改勞動中突發隱病,昏厥於地,幸虧方靜妤到山區義診經過那裡,及時救了他一命。後來,他倆暗中相愛;「文革」剛一結束,如願以償結為夫妻。一九八二年,適逢中央推行「知識化、年輕化」的提干方針,孟子思遂成為臨江市最年輕的副市長。他每星期起碼回玉縣一次,與妻子團聚。工作一旦忙起來,十天半月才與妻子見上一面也是常事。他是副地市級幹部,玉縣是處級縣,他如果提出調到玉縣,組織上無法安排,況且臨江市也不會放他。他知道組織上會感到為難,就幾次打消了調到玉縣的念頭。與妻商議時,妻子也堅決反對。畢竟,臨江市的平台大些,對他的個人前途有利無害。上世紀八十年代初,一批無任何政治背景的知識分子有幸躋身政界,被視為改革開放的重要成果,所以那也就不僅僅是個人希望怎樣的事了。方靜妤調往臨江卻容易多了,只要她願意,玉縣和臨江市的組織部門都樂於成全,一紙調令而已。但她不願調往臨江。她對護校的感情太深。她的祖父是玉縣民盟的創建者;她父親「文革」前一直是玉縣的民盟主委,也就是「一號人物」。一九八二年的方靜妤,也成為玉縣民盟的主委了,順理成章地當上了縣人大的一位副主任,唯一的女副主任。她對身兼什麼官職並不在乎,但玉縣的民盟組織在「文革」中受創嚴重,一九八二年時剛剛「起死回生」——玉縣民盟也等於方氏家族留給玉縣的寶貴遺產,她這位家族正脈的唯一「女掌門人」,不可能不心懷一份責任,使之重新在改革開放中發揮積極作用。

好在,方靜妤也罷,孟子思也罷,都是事業型的人,對於兩地之愛,倒也極為適應。由適應而習慣,由習慣而挺享受,反而愛得美哉悅哉,其樂陶陶。一九八二年那時,中國兩地分居的夫妻多了去了,對於中國人,那似乎不是什麼大不幸。

方靜妤對於我父母將我遺棄在她家,所持的是一種不予苛責的態度,甚至也可以說是一種正中下懷、樂於接受的態度。

因為不但她已記住了我父母的臉,別人也記住了,以她的人脈和關係網,若想找到我父母,那還不是易如反掌?

但她似乎根本不打算那麼做。

她對那位鄰家阿婆說:「等三個月再做決定吧。如果那夫婦倆後悔了,自會來認這孩子。他們不來的話,證明他們是鐵了心要遺棄這孩子的。既然那樣,找到他們又有什麼意義?」

三個月內,我父母沒再出現。

她說:「多等三個月吧。」

又過去了三個月,我父母還沒出現。

而我,由「人之初,肉一團」一晃長到了半歲。「肉一團」的我也罷,半歲的我也罷,對自己的命運將會如何是完全沒有「自己意見」可言的,只能任人棄或留。但我已經開始咿呀學語了,而且喜歡笑。我被照料得特別周到——一位堪稱育兒專家的護校女校長和一位盡職盡責,在我之前替別人家帶大過數個小孩子的老阿婆「精誠合作」,能照料不好我嗎?對我的營養供給也很多樣,應有盡有,別提多麼全面。可以這樣說,在當年,在全玉縣,能受到我那種悉心照料的小孩,肯定少之又少。這顯然是我愛笑的大前提。我在人世間最初熟悉的臉不是我父母的,而是方靜妤和那位阿婆的。雖然這兩位女性的年齡不同,有一點卻是相同的——臉上似乎都煥發著使我覺得被愛的光。我不騙你們,半歲的我已經能從人的臉上感受到自己是否被愛了。這兩個女人的懷抱,是我覺得最溫暖、最舒服,也最安全的地方。我一看著她們的臉就會笑起來,那是不由自主的,本能性的,取悅的笑。是的,那麼小的我,我想我已經開始無師自通地「學會」取悅於愛我的人了。是否也有感激的成分我說不清楚。大概不會吧?誰知道呢。不論她倆誰抱起我,我都會很快就入睡了。

後來,我叫那位阿婆於姥姥,因為她姓於。

她曾對我說:「你小時候笑起來可招人愛了,你媽一看著你笑的模樣,就忍不住要把你抱起來。你小時候也沒怎麼哭過,就哭過兩三次,每次就哭幾聲。」

那時我還不知道我被父母遺棄的事,但已經聽過一些關於天使的故事了。我就想,我多幸運啊,從小被兩位天使般的女人愛著,太沒理由哭了啊。

半年後,也就是一九八三年的三月,我成為了一個玉縣縣城裡的人,我的姓名被加添在我母親方靜妤的戶口上了,我前邊一頁印著「孟子思」三個字。戶口上註明我是他倆的女兒,於是,他倆成為了我的父母。母親堅持我隨她的姓,父親為我起名方婉之。我的出生日是一九八二年九月十四日,我母親不想改變我事實上的出生日。

二十六年後,我對我的出生相當困惑——因為,我不能確定究竟是我的生母給了我生命,還是我的養母給了我生命。當時,如果不是養母及時出現,在她家中,在她的床上憑著豐富的接生經驗將我接生下來,我也許生下來的同時也就死掉了,甚或也可能要了我生母的命。後來知道,我在生母腹中的胎位不正常,專業的說法是「橫胎」。接生「橫胎」幾乎所有婦產科醫生都會「頭大」,最保險的方法是剖腹產;而當時實行剖腹產是不可能的——我的「校長媽媽」是擔著極大風險把我接生下來的。她當時覺得為了拯救大小兩條性命,冒那種風險是值得的。如此說來,是不是也等於我的養母給了我一條命呢?

「校長媽媽」是我對她的昵稱。

我三歲以後才開始與我的養父親近起來——不,既然戶口上都印著我是「女兒」而不是「養女」了,那麼我應該對他以父親相稱。父親回到家裡大多是在晚上,第二天又不斷有人來看他,與他聊大人們之間的各種各樣的事,所以他的心思不太能集中在我身上。我雖然叫他「爸爸」叫得也很親,但卻認為他主要是回家看我媽媽的,他愛我也似乎更是因為媽媽愛我。從小孩子的感情上講,我覺得我與於姥姥的關係比與爸爸的關係還親呢。

我不知道自己的真實身世,這令我的童年非常幸福。我的經歷後來使我明白了這樣一種人生真相——一個人知道的事情多少,與他的幸福感往往成反比。知道得越多,很可能越不幸福。而知道得少,甚或某些事壓根不知道,幸福感有時還會高些。想想吧,有的人明明知道某事的真相,不能說或不敢說,命令自己必須帶到棺材裡,他或她死到臨頭時該是多麼地不甘心?人不甘心地死去還有什麼幸福可言呀。

對於我成為方靜妤校長和孟子思副市長的女兒這件事,玉縣的一切人都是樂見其成的。校長媽媽在為我上戶口時,呈交了一份「情況說明」——她在「說明」中保證,不論我的生母生父何時前來認我,她都會持歡迎態度,並會促成我與生父生母骨肉相認。

除了派出所的人知道我身世的真相,就只有極少極少的人知道了,於姥姥是其中之一。他們都是守口如瓶的人。保守那樣一種秘密,對於他們可不是心有不甘的事——這屬於極少數知道得多而又不損害自己幸福感的事。民間對這樣的人、這樣的現象一向是正面評價的,曰「嘴上積德」。他們尊敬我的校長媽媽和副市長爸爸,皆以守口如瓶證明其敬不偽,分享著我爸媽的「天賜」之喜。的的確確,那個家因為有了我,原先的兩口變成四口了(我爸媽也視於姥姥為家庭成員之一,她自己也這麼認為),我給那個家帶來了兩口人時少有的歡聲笑語,主人和客人之間的話題,往往也圍繞著我了。

一過三歲,我就入幼兒園了。當年全縣城就一所幼兒園,是為幹部之家和名流之家開辦的,而且是公辦,下屬於縣政府機關事務管理科。在縣城,退休的老科長們當然也都被尊稱為退休老幹部。重要的節日里,在職的各單位領導,照例也是要慰問慰問的。至於名流,當然也是有的——文化局、教育局所管所統戰的人,不少便是玉縣名流。「文革」前縣裡有劇團,「文革」中還「打倒」了幾名「反動藝術權威」吶。至於我校長媽媽,更是名流中的名流了。

縣城裡的大人,從幹部、名流到庶民百姓,都稱我媽媽方校長;我從小耳濡目染,記不清從幾歲開始,對別人提到我媽媽時,也喜歡說「我校長媽媽」了。

我那麼說對別人是一種暗示,好使別人立刻明白我是誰。而別人一明白我是誰了,對我會頓時刮目相看起來,態度也就不一樣起來——大人們會誇我幾句,而孩子們則滿臉羨慕。

我很享受那一點。我的虛榮心那時大為滿足。

是人都有虛榮心,這已無須證明。

我想,所謂虛榮心,無非是那麼一種心理感覺。一個人並沒做過任何值得別人刮目相看的事,或那事掰開了揉碎了說並不可贊可敬卻仍會被刮目相看;明明沒什麼資格獲得,卻又特享受,可不等於虛榮嘛。

但一個人究竟從幾歲開始就有虛榮心了呢?

自然因人而異。

而我在入幼兒園之後就有了。

我入的幼兒園既是那麼一所幼兒園,各方面條件肯定是令家長們滿意的——都是不一般的家長啊。一位退休的小學校長被返聘,成為幼兒園的園長。老師們都是高中畢業生,錄用時對她們的形象也是有要求的。

我在幼兒園屬於一個被重點愛護的孩子。園長和老師對縣委書記和縣長的孩子愛護得有多上心,對我也做得絲毫不差。

接送孩子都是各家阿姨的事。

當年在玉縣倒是沒有小汽車接送孩子的現象——除了縣委、縣政府各有兩三輛舊「上海」和帆布篷的軍用吉普,全縣還沒有一輛私家轎車。吉普是必須有的,因為幹部們下鄉,行的都是山路,吉普底盤高,也比轎車有勁。

各家的阿姨接送孩子,或背或抱,或用自行車托帶,或用小孩車推回家去。反正縣城本身範圍就不大,遠也遠不到哪去。

每天接孩子時,排在幼兒園門外的小孩車,會成為一道吸引眼球的風景線。於姥姥推著接我的小孩車,是我爸求人在上海買的,顏色漂亮,樣式新穎——起碼在當年的中國是新穎的,特別美觀。

我坐在那樣一輛小孩車裡,於姥姥推著我不慌不忙地前行,捎帶為家裡買東西,所到之處,想不吸引眼球都不行。而於姥姥對於我們那麼吸引眼球也是很愉快的。

我自幼成長的家是完全可以用「家園」來形容的。它在一條幽靜的小巷裡,是方氏家族的祖產,「文革」時期曾被充公,「文革」後歸還在我媽媽名下了。

我的家佔地半畝有餘,高而窄的雙院門,木質依然堅硬無損,包門角的銅飾雖然已看不出是銅的了,但兩隻銅環卻很亮,那是人手的作用。合頁換過幾次了,開關門時絕不會發出刺耳之聲。進了門,沒有影壁,直對正房。正房是客廳,近三十平米,藤椅木椅可供七八人坐談,連著十三四平米的套間,是我爸媽共有的書房。右廂房是我爸媽帶衛生間的卧室,我很少進去。左廂房三小間——我小時候與於姥姥共住一間;上中學後獨住一間;另一間是廚房。院門兩側,一是廁所,一是堆雜物的小倉房。我家的房間,包括倉房和廁所一律是磚板結構的;窗檯以下是青磚,青磚以上是優質的厚硬木板;房頂卻是傳統的魚鱗瓦鋪成的。這一傳統不只是美觀不美觀的選擇,也有經濟學方面的考慮——如果換一片或幾片瓦,由於魚鱗瓦小,花費便少。我家院子挺大,起碼對於小時候的我來說夠大。院子里有桂花樹和海棠樹,三角梅。正房廂房的窗前都種著美人蕉,或開紅花,或開黃花。因為有院子,所以我說我的家算得上是「家園」。實際上縣城裡有院子的人家不少,估計在三分之一左右,區別僅僅在於大小,美好或破敗。所有人家都是老方磚地,我家也不例外。玉縣是濕氣較重的地方,木板地太容易腐朽了。一般人家的房子也基本是磚木結構的,若蓋時為了省錢,下半截就用石塊代替。

縣城裡當年有下水系統的民宅全集中在兩條巷子里,我家所在那條巷子叫前巷。一般人家將那兩條巷子叫「文明巷」,將我家那樣的人家叫「文明人家」。這種叫法據說是從民國時期沿襲下來的,主要是指兩條巷子里到省外甚至國外求學過,成為「新派文化人」的子弟多。但一般人家對於「文明巷」的人家只有羨慕,並無妒憎——畢竟,那種差別是歷史造成的,也是前幾代人留下的。解放後仍住在「文明巷」的人,老老少少都是言行謹束,低調處世之人。有時高調的,也許要數我的校長媽媽了。她若對某事態度強硬起來,連縣裡的領導們都有幾分怵她。但「某事」肯定是為公為民之事,她從沒因為一己私事急赤白臉過。

我小時候,常聽初到我家的大人稱讚我家房子品質好,院子如花園。我對這一點沒什麼特別的感覺,因為我還不曾去過任何別人家,我以為世上所有的人家全都是我家那樣的。並且,對於一個學齡前的小孩,幸福不幸福,家怎麼樣,有沒有院子,有什麼樣的院子其實不太主要;爸爸、媽媽和於姥姥非常愛我才是最主要的。他們是否是受人尊敬的人也很主要,不知為什麼我對這一點自幼特別敏感。至於家,對大多數沒到過別人家的小孩子來說,但凡像個樣子肯定就是溫暖的家了。

我上的自然是全縣最好的小學。

有一點我記得特別清楚,那就是成為小學生以後的我,更喜歡在同學面前說「我校長媽媽」如何如何,怎樣怎樣了。

我媽媽終於知道了。

有一天她對我說:「你喜歡那麼說,沒什麼不可以的,但最好不在別人面前那麼說,在家裡跟你爸、跟於姥姥那麼說媽媽聽著也挺高興,以後只在家裡那麼說吧。女兒,你要給我認認真真地記住,絕對不許你在任何別人面前說『我副市長爸爸』怎樣怎樣——絕、對、不、許!記住了?」

我被媽媽的嚴肅勁兒嚇著了,瞪大雙眼看著她的臉,都忘了對她的話做出反應了。

媽媽又問:「長大了,不願聽媽媽的話了?」樣子還是那麼嚴肅。

我這才搖搖頭,眼淚快掉下來。

「那就要說記住了,對大人的問話要回答。」

分明地,在沒聽到我的回答之前,媽媽不想結束對我的教誨。

「記住了。」我的眼淚再也忍不住了,斷了線的珠子似的往下掉。

「別那麼委屈。大人說幾句就哭的孩子不是好孩子。總是喜歡讓別人知道自己的爸爸媽媽是什麼人的孩子,更不是好孩子。那是最沒意思的話,那樣的孩子令別人討厭,明白嗎?」

「明白。」

她親了我一下,轉身離開了,還對門外的於姥姥擺擺手,阻止於姥姥進屋哄我。

我心裡確實有委屈。

才小學二年級的我,難以理解一個孩子如果以自己的媽媽為榮,希望別人知道自己的媽媽是誰,怎麼就成了不對的事?也許因為個中道理講起來挺複雜,所以媽媽採取了簡而告之的方法。

從那一天起,我再也沒對別人說過「校長媽媽」這四個字,連對爸爸和於姥姥也不那麼說了。雖然媽媽允許我在家裡那麼說,但對於我,只有在對別人那麼說時才有意義啊,對爸爸和於姥姥說有什麼意義呢?沒意義的話不是沒意思的話嗎?所以我對誰都不那麼說了。

我成為初一女生後,沒用誰再教誨我,我很快就真的明白了,總喜歡讓別人知道自己的家長高人一等的中學生,確實是令別的學生討厭的。

成長使我明白了這一點。生活使我明白了這一點。所以我對媽媽在我小學二年級時的告誡,內心裡產生了感激。

某些令別人討厭的事,家長能在孩子小時為其打預防針,對孩子實在是幸事呀!

然而我的小學老師們還是幾乎都對我另眼相看——最年輕的一位老師,是我媽媽接生的。

而我的同學們,不論在哪兒見到了我媽媽,幾乎一律都會說「校長阿姨好」。幾乎每一個同學的親人中,都起碼會有一人是我姥爺、姥姥或他們的學生接生的。這也使他們想不對我示好都不可能。

我媽媽千真萬確是玉縣名人中的名人,在玉縣比我爸爸有名多了。有一位名人媽媽,小孩子自然也會被媽媽的光環所照耀。而有光就有陰影,如此也可以說我是在名人光環的陰影下長大的。

小學三年級的時候,我成為班裡的語文課代表。這倒與媽媽的光環沒什麼關係,是因為我的語文成績一向很好,我的作文常被老師當成範文在班上讀。當然嘍,說到底還是因為我有那樣一個家,家裡書多。不僅成人書多,小人書也多,一百多本呢,幾乎可以開小人書店了。我爸爸的業餘愛好之一是收藏小人書,他也是上世紀八十年代的讀書達人。如果一個孩子的爸爸是大學歷史專業畢業,最喜歡讀的還是文學著作和哲學書籍,那麼這個孩子每次與爸爸的閑聊都不會是一般的聊天,文化上、修養上的所謂潛移默化和潤物細無聲,都會在這個時候發揮作用。

我成為小學生後,開始有點兒戀父了。每次他回來,我都會纏著他讓他給我講這講那。他講什麼我都覺得吸引我,都覺得有趣、愛聽。他能背許多古詩詞,為了使我欣賞到詩句的妙處,還會畫圖給我看,如「半截雲藏峰頂塔,兩來船斷雨中橋」這樣的詩句——當時我理解不了,船怎麼就能把橋給斷了?但依然覺得美,覺得讀起來琅琅上口。在古代,中國的先民將日月和金木水火土五星概括為「七政」,將天地人統稱為「三才」,形容旋風為「羊角」,比喻閃電是「雷鞭」,「造雷」之神叫律令,將雷用神車運到天空某處的女神叫阿香……這些有趣的知識都是爸爸在與我閑聊時講給我聽的。

我最喜歡爸爸教我對「律令」——「雲對雨,雪對風,晚照對晴空」「來鴻對去燕,宿鳥對鳴蟲」「三尺劍,六鈞弓,嶺北對江東」「兩鬢風霜,途次早行之客;一蓑煙雨,溪邊晚釣之翁」;後兩句是爸爸最喜歡的,每次吟罷總是讚歎:「太好了,太好了!」

有時我希望媽媽和我們一起對,媽媽卻總是笑著說:「別以為你爸多有才學,他那不過是現炒現賣,對你賣弄的還是小兒科的聰明。」

後來我知道,我家保留著幾冊線裝的童書,我爸爸發現了,與我閑聊之前總是先「備一下課」。

我要求自己看。

媽媽卻說:「精華內容你爸都講給你聽了,現在的小孩子不看也罷,非想看也等你中學以後吧。」

媽媽也是喜歡看閑書的人。她看得最多的是中外短篇小說。她惜時如金,主要精力用在了讀醫學書方面。

後來,我開始到同學家裡去玩了,才知道,並不是天下所有的孩子都有我那麼好的一個家。有的同學家裡很小,很簡陋——這使我一時不知所措,因為我也想邀請同學到我家玩兒。

我問媽媽我該怎麼辦?

一次也不邀請同學到我家玩,我和同學們的關係會漸漸疏遠的。

媽媽也被我的難題難住了。

她深思良久才說:「一次也不邀請同學到家裡來玩確實不好。這樣吧,選個星期天,你能請來多少同學,預先讓媽媽心裡有個數,媽媽先為他們檢查一下身體,之後你把小人書都擺出來讓同學們隨便看,這時同學們就不會太注意咱們家怎麼樣了。而且,你要先把這樣的話說在前邊——有的房間是屬於護校的,咱們家人不能隨便住。」

這不是說謊嗎?我猶豫了一下,卻沒問出口。

某個星期日同學們來時,我爸爸也在家。他和我媽媽一樣穿上了白大褂,充當我媽媽的助理。

我媽媽為同學們檢查了眼睛、牙齒、耳鼻喉,戴著聽診器逐個聽他們的心臟,某幾名同學還得到了葯。

接著,我媽媽為同學們上了一堂個人衛生課。

之後,她和我爸就離開家了,交代於姥姥幫我招待好同學們。

前些日子,於姥姥收養的一隻流浪貓生了一窩貓寶寶,同學們都被貓寶寶吸引住了。

忽然,有一名男生情不自禁地說:「你家真好呀!我也真想有這樣的家。」

當時,幾名同學聽了一下子都轉頭看著我,彷彿我說出怎樣的話,將決定我是不是他們的「自己人」。後來我多次從電影中看到類似的情節,每次看到,都會回憶起那天同學的那一句話,心裡就會感到絲絲拉拉的疼一下,儘管我說的「後來」我已經是大人了——當年的我們才小學三年級,我和他們的關係都很好。我覺得發生那樣的事實在是一種不幸。這不幸既是我的同學們的,也未嘗不是我自己的,因為我第一次說了謊話。

我的謊話比媽媽教我的謊話更是謊話,簡直可以說是一個「天大的謊話」,成語的說法是「彌天大謊」。

我當時說的是:「這是護校暫時借給我家住的地方,我們一家四口還沒自己的房子呢!」

「是啊是啊,還沒自己的房子呢,這裡再好也不是我們的家,真是愁死了!」

於姥姥也從旁幫我的話「溜縫」。

另一名女同學說:「不許再比誰的家怎麼樣了,快讓婉之拿出小人書給咱們看吧!」

我趕緊將裝小人書的紙箱搬出來,於是大家的注意力轉移了,一個個吃著於姥姥端給大家的水果和小糕點,看得聚精會神。屋裡一片安靜。

爸爸媽媽回來時,同學們已經離開了。

我向爸爸媽媽講了事情的經過,爸爸不以為然地看著媽媽,批評說:「教女兒說謊不對吧?」

媽媽表情莊重,很是無奈:「請問市長同志,你有什麼好辦法嗎?」

我爸爸張了一下嘴,沒再說什麼。

我成年以後,歷事漸多,既看到了人世間眾多人生活的不易,也體會到了種種個人責任的沉重壓力——不,有時候那簡直是壓迫啊!便由現實中看出了一種咄咄逼人的真相;有時我們明明知道自己或別人的某種做法是不對的,卻還是那麼去做了。委實是因為,除了違心地那麼做,也再無第二種正確的做法可供選擇啊!特別是在我們毫無損人利己的動念,一心想的是千萬別使他者受到什麼傷害的情況下,我們反而只有選擇不對的做法時,我對現實的態度就又多了幾分包容;對「唯正確論」者,也就常常敬而遠之了。

我甚至認為,只要人類存在一天,那種大大小小的無奈,便是人世間常態之一種。

在我小學五年級的第一個暑假,媽媽又要到山區去義診。我還從沒去過山區,充滿了好奇,反覆央求媽媽也帶我去。媽媽起初嚴詞拒絕,過後不知為什麼,又同意了。

那時已是一九九三年了。通往山區的路已是水泥路了,媽媽也不必再騎自行車進山了,是縣裡的吉普車送我們母女進山的。

一路上我很興奮,又是背詩又是唱歌的。

我與媽媽來到了神仙頂。

在媽媽的推動下,神仙頂已經有了一間半衛生所,備有一些一般的常用藥。農民們頭疼腦熱或受了小的外傷,不必再到鄉里去,能夠不出村就買到葯和及時包紮一下了。負責管理衛生所的,都是在縣裡受過培訓的人,以姑娘們為主,類似早年間的「赤腳醫生」;媽媽經常對她們的工作進行督察指導。

我和媽媽在神仙頂衛生所裡間的小屋住下了——那小屋有床、被褥和蚊帳,我和媽媽每晚擠在一張床上睡。

媽媽帶去了一批童書、書包文具和毛巾香皂、鞋襪和挂面、奶粉什麼的,總之帶去的東西挺多的,全是她和民盟的同志捐的。

但媽媽不許我參與分發那些東西。

她說:「你又沒捐什麼,所以你沒資格分發。以後你長大了,也願意捐了,那時才有資格。」

白天,媽媽忙著挨家挨戶檢查身體、治病。她擅長針灸和推拿,連臨江市的人都曉得她在這兩方面的大名。神仙頂的中老年人排著號等待接受她的治療。

而我則立刻與神仙頂的孩子們打成了一片。確切的說法應該是——我企圖立刻與他們打成一片,交上新朋友;他們卻都與我保持一定的距離,誰都不願成為與我關係親密的人。那不是排斥;排斥是有敵意的,他們的臉上、眼裡並無敵意。也不是防範,因為我對他們毫無危險,而且我在主動向他們表達友好——他們只是將我視為「異類」。他們還從沒見過一個縣城裡的孩子,我在方方面面與他們太不一樣了。他們是些一年到頭村裡村外四處玩兒的孩子,包括女孩子的皮膚也曬得挺黑,而我則細皮嫩肉的。他們穿的幾乎都是打補丁的衣服。有的孩子的衣服就那麼前破一處後破一處的,連補丁也沒打。而我穿的雖然是最經髒的衣服,與他們的衣服比起來還是太有樣式、太乾淨了。他們中有的孩子已經過了上學的年齡卻並沒上學,而我袖子上還別著「兩道杠」。我得承認我是成心的,為了向他們證明我是優秀的小學生,以為那樣會較快就博得他們的好感,不料恰恰相反。

有一天雨後,我穿雙粉色的小雨靴蹚水玩,不經意間發現周圍已站了幾個孩子在看著我,其中一個和我年齡差不多的女孩還背著小弟弟。他們的褲腿都高挽著,都赤著腳。

他們看我的目光,使我聯想到了我的同學們在我家都愣愣地看著我時的目光。

是的,那些山裡的孩子不是串通一氣地在排斥我,也不是在防範我,我有什麼可防範的呢?——他們只不過對我太陌生了。陌生加羨慕,使他們無法與我友好起來。就像一群小野貓面對一隻家貓寶貝,我身上異於他們的「氣味」,使他們覺得和我玩在一起是不明智的,或者有失小野貓的尊嚴。

我選擇了逃之夭夭。

還有一天,幾個男孩子在一起玩「頂拐」,我從旁看著的時候,走來了一位年輕的孕婦。

她對我說有人想認識我,問我一點兒縣城裡的事,讓我跟她去見那個人。

我猶豫地問:「男孩女孩?」

她笑了,說是女人。

我說:「那最好去問我媽媽。」

她說:「人家就想聽一個女孩講的嘛。」——接著又對男孩子們說,「你們誰也不許欺負她啊!她受我保護,誰欺負她我找誰算賬!」

男孩們都說不敢不敢。

我見她在男孩子中挺有威望,而且又聲明我受她保護,就放心大膽地跟她走了。她一路輕輕牽著我的手,還不時目光溫柔地低頭看我。

她就是我二姐何小菊,那年二十六歲了。她也嫁給了一戶雜姓人家,腹中懷的已是二胎了。一九九三年,農民打工潮已經波及神仙頂了,她丈夫趙大志到外地打工去了。她有時單過,有時在婆婆家住幾天,享受享受被照顧的優待。

大我十五歲的懷著孕的二姐,牽著我這個還是小學五年級女生的小妹的手,要去見我的大姐何小芹。

我可真是我兩個姐姐的小妹妹呀!

張家貴出了那事後,使我大姐精神失常了一陣,恢復了兩年後,嫁給了另一個雜姓男人吳起。吳起比我大姐大三歲,只有小學文化,是個瘦弱的男人,也沒張家貴那種在神仙頂的男人中少見的氣質。好在他不把我大姐得過的病當回事,視我大姐為寶。他也外出打工去了,他家人嫌棄我大姐。說是精神正常了,其實往往還是不太正常。吳起只得託付我父親時常關照我大姐,防止她走失了卻沒人知道。自從大姐得了那種人見人躲的病,二姐這個妹妹反倒像是姐姐了,雖然已是別人家兒媳,仍時時關心大姐的日常起居和一日三餐,有時甚至不顧婆家的反對,乾脆陪大姐住幾天。

我看到大姐時,她正在她那破家門前鋤草。那的確是破家,房頂似乎會塌,門已歪了,門前地泥濘不堪,雜草叢生,還有雞屎鴨屎。

二姐說:「姐,別鋤了,等天晴了,地晒乾了,我鋤吧。」

大姐拄著鋤桿,看定我問:「是她?」

二姐點點頭,輕輕將我往大姐跟前推了一下,親昵地說:「讓這位姐仔細看看你模樣哈。」

大姐的衣服褲子洗過不久,挺乾淨的,卻不知為什麼皺巴巴的。她的頭髮也沒個型,顯然不常梳,有些凌亂。只有她的臉依然是俊秀的,身材也依然保持著苗條。

二姐的話使我困惑,我覺得按年齡我應該叫大姐二姐「小姨」或「小姑」才對。她倆明明都是已婚女人了,我這麼大的小女孩叫她倆姐怪怪的。

儘管我心有不解,卻還是站定不動,隨我大姐將我看個夠。

大姐的一隻手順著鋤桿一滑,蹲下端詳了我一會兒,站起身說:「沒錯兒,肯定是她。讓她走吧。」

二姐小聲問:「就這樣了?」

大姐「嗯」了一聲,接著鋤草。

二姐怔怔地看了大姐片刻,以對不住我似的語氣說:「那,就這樣吧,你可以走了。別貪玩到別處去,直接回衛生所哈。」

她的手在我頭上愛撫了一下。還沒等她的手收回去,我已轉身跑開了,像一隻被人逮住又被人釋放的小鹿。

不僅大姐的家是破敗的,神仙頂到處都呈現著破敗之相。中青年人全都到外地打工去了,我大姐二姐留在村裡,是由於她倆各自的特殊原因。中青年人,特別是男人走了,維修家園這種事女人和老人是干不好的。即使是家裡主力——男人回來了,他們也懶得對家園進行維修了。他們有了與以往不同的新的家園意識——要用他們在外地掙的錢重蓋較永久的,可傳給子孫後代的磚瓦結構的小樓。從前那種家園,他們早看不上眼了。只不過他們眼下攢的錢,還不夠實現他們的家園夢。

全村的破敗,是即將全面地舊貌換新顏之前的「遺迹」,是兩幕戲劇之間尚未清台的「場景」。

雖然我才小學五年級,那也能感受到在縣城和神仙頂之間迅速拉開的變化。玉縣當年雖然發展得並不快,卻每年都在變,每年都有新現象,一年一個樣。顯而易見地,十餘年間神仙頂只有一種變,那就是往破敗了變,似乎要被人遺棄。

第二天一早我走出衛生所時,見一個比我高點兒的男孩站在門旁。

他問:「想去捉泥鰍嗎?」

終於有一個村裡的孩子主動邀我玩兒,我當然求之不得,並沒因他是男孩而遲疑,立刻高高興興地跟他去了。

多數人家的田由女人和老人負責了,少數人家的田租給別人家了。土地一下子不值得珍惜了,有些人家捨得在窗前屋後種花了。

剛剛收割過後的稻田很軟,某些地方還汪著水。有泥鰍,也有鱔魚,不多,且小,像我的手指那麼粗細,半天才能扒開泥土捉到一條。男孩每捉到一條都讓我看看,之後才往小簍里放,彷彿我是驗收官似的。我怕泥弄到衣服上,沒下手捉。

男孩眉清目秀的,是三年級小學生。

我說那你得叫我姐。

他難為情地笑笑,挺願意地開始叫我姐。

十幾年後我才知道,他是我大姐的兒子,是我外甥——是我那精神不正常的大姐要求他主動找我玩的。

我在是小學五年級女生時就當姨了,這使我每一想到就啞然失笑;有時也苦笑——某種責任是天定的。

而當時,我渾然不知,我外甥他也蒙在鼓裡。

我沒耐心看我外甥捉泥鰍了,就獨自走到旁邊去採花。田邊開著一簇簇紫色的小花,很招人喜歡。

忽然間我聽到了我外甥的驚叫,猛抬頭一看,見一頭公山羊在追一個人,不知那人怎麼惹它了,也不知它是誰家的羊。它的個頭特大,樣子特威武,像一頭小牛。它長著兩隻約一尺長的尖尖的角。許多羊的角都是向後彎的,那頭羊的角卻是朝前彎的。那人被追急了,躍到了田裡。公羊收住四蹄瞪了我一會兒,一低頭,挺著兩隻銳角又以更快的速度向我衝來。

我站在田邊,看著它,嚇呆了。如果它真一頭頂在我身上,兩隻羊角肯定會刺穿我的胸。

就在那時,我不知被誰攔腰抱起。抱起我的人失去了平衡,仰面摔在田裡,我倒在他身上。

那人是我的生父何永旺。當時他在田裡幹活,一邊幹活一邊不時看我一眼。

他知道我是那個被他遺棄的女兒。

收割過的稻田裡,稻根的茬子很硬。他的腳被嚴重扎傷,腿上胳膊上手上也有輕傷。

結果我媽媽多了一個外傷病號。

幾天後媽媽說:「你應不應該去感謝一下那個救了你一命的伯伯呀?」

我說:「我這幾天都在這麼想。」

於是我的「校長媽媽」就帶我去見救了我一命的生父。

我生父家,或者說我們神仙頂那個家比我大姐家強不了多少,連住屋都漏雨。我生父的床上方懸掛著一塊塑料布,兜住的雨水還沒放凈。我們何家還是沒有兒子,生父那年快六十了,外出打工難以找到活幹了。他將來要能住上好房子,就只有指望他兩個女婿了。至於他們有沒有那種能力,或雖有能力願不願幫他,他當時心裡肯定是沒底的——因為他見到我和媽媽,第一句話說的就是:「住在這種惱火的家裡,真不想麻煩你方校長一次次地來」。

我媽媽安慰地說:「得往前看。」又低頭對我說,「謝過伯伯。」

我就說了句感謝的話,還躹了一躬。

生父問:「叫什麼名字?」

媽媽代我說了我的名字。

他對我的名字不理解,問有什麼講。

媽媽表情不太自然地笑了笑,說也沒什麼講,不過圖的叫起來順口,要我自己告訴他「婉之」的意思。

我對自己名字的意思當然是明白的,害羞地解釋給他聽。

「名字起得真好,還是你們文化高的人會給孩子起名。我們農民起不來這麼好的名,只會小芹小菊的隨意地起……」

他顯出很自卑的樣子。

而我的「校長媽媽」就又不自然地笑笑。

忽然他提出了一個要求:「讓我摟摟她,行嗎?」

媽媽愣了一下,隨即表情莊嚴起來,口吻鄭重地說:「行。怎麼不行呢?我很高興看到你摟摟我女兒。」

那時,他坐在床邊,垂著腿,聽了我媽媽的話,立刻向我伸出了雙臂。

可是我不情願。不是怕他。他是我的救命恩人,也是我媽媽的病號,有媽媽在旁邊,我一點兒都不怕這個陌生的老男人。我是嫌他身上有股難聞的味兒——他肯定因為腳受了傷而多日沒洗澡了。

我趑趄不前。

媽媽將雙手放我肩上,輕輕向他推我,並柔聲細語地說:「伯伯愛你,讓伯伯摟摟。」當時我很奇怪媽媽為什麼不說「喜歡」兩個字而偏說他「愛」我,但我心裡剛一產生那種奇怪,就已經被他緊緊摟在懷裡了。

他好像一摟住我就不再打算將我放開似的。我聽到了他變得粗重的喘息和咚咚的心跳聲。

我從沒被誰那麼緊地摟抱過,這使我很不習慣。而且,我覺得他好像要哭起來。

我求助地扭頭看媽媽。

媽媽說:「她何伯伯,咱們該換藥了。」

他的手臂稍一松,我就掙脫身子跑出去了,一口氣跑到離他家挺遠的地方……

我和媽媽離開神仙頂的前一天下午,媽媽正歸整東西,有人在外邊叫「方校長」。

我趴在窗檯,見門前有位老爺爺,下巴留著半尺長的鬍子,幾乎全白了。

我媽媽邁出門,尊敬地稱他「老支書」。除了我二姐、大姐和生父,他是我「接近」的第四個神仙頂的大人。我說「接近」的意思是,聽得到他們說的話,看得清他們的表情。前三個大人給我的印象都有些古怪,這反而使我對神仙頂的大人們產生了好奇心。至於其他大人,他們只不過遠遠地望過我,我也在同樣遠的距離內望到過他們,但互相沒接近過。

老支書看了我一眼,對我媽媽小聲說:「我心裡明鏡似的。」

我媽媽也小聲問:「您有何指示?」

他說:「除了對黨員我還有些權力,再就管不了那麼多了。可方校長,咱倆認識快三十年了,互相很了解。有幾句話,我必須說在你當面。」

媽媽謙恭地回答:「請老支書教誨。」

「嗨!你呀,你叫我怎麼說你好?全縣挑不出幾位你這麼優秀的女同志,可這件事,你明白我指的什麼事,你做的它就欠思量!……」

老支書說得激動起來,想指著「校長媽媽」說,可剛一朝她舉起手,立刻又垂下,背身後了。

「我猜到了您會批評我,可我想,有朝一日她也許還是會與這裡……所以……」

我頭一次見到我媽媽說話不自信的樣子。

「神仙頂是什麼地方你不清楚?有朝一日真會變成神仙住的地方?你……咱們就是放生,那也得替動物選選地方吧?老話說,幫人幫個急,救人救到底,希望你方校長再三考慮,就這話!……」

他一說完,倒背一隻手,邁著大步走了。另一隻手,隨著他的步子忽前忽後地甩。

媽媽進屋後,我問:「媽媽,你做錯什麼事了,惹得他那麼生氣地批評你?」

媽媽一邊繼續歸整東西一邊說:「他沒生氣,他只不過有點兒激動。媽媽沒做錯什麼,他那也不算批評。有些事,大人之間看法不同,很正常。」

我又小聲問:「是與我有關的事嗎?」

媽媽停止歸整,扭頭看著我嚴肅地說:「純粹大人們之間的事,怎麼會跟你小孩子有關?不許胡思亂想。神仙頂的事,和你一輩子都沒關係。」

離開神仙頂時,我跪在吉普車后座,從小小的後窗望著越來越遠的神仙頂以及它周圍的一切,暗想那種地方除了破敗的確再無使人印象深刻之處,完全不值得再去第二次。而那裡的怪怪的四個大人,誰都是我喜歡不起來的人。只有那個帶我捉過泥鰍的男孩,在我心裡保留了一點點好感;臨行沒再見到他,沒與他告別,使我心裡多少有些遺憾。

回到縣城後,沒過幾天我就將神仙頂以及那裡的人們徹底忘了。畢竟,一個很窮而人又古怪的地方,在小孩子的頭腦中估計最長也就只能保留幾天的記憶吧?

只有那個男孩兒的樣子,還偶爾出現在我腦海中……

發表評論

看過此書的人還喜歡

1第一部《南方有嘉木》作者:王旭烽 2東北往事之黑道風雲20年:第4部作者:孔二狗 3應物兄作者:李洱 4英雄時代作者:柳建偉 5生命冊作者:李佩甫 查看圖書全部分類